2021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4-25 14:11:27
- 作者:
-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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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陜西教師資格網




為做好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要求,現就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應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認定下文另有規定)。符合上述條件,在我省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海南省;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內居住證;
3.確認時間內,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并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在讀研究生;
4.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或持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
5.駐瓊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依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1.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依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申請普通話和語音相關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2.申請任教學科為語文和對外漢語的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3.申請其他任教學科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請人應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有關要求,在縣級以上醫院(含縣級)或省內注冊的體檢中心(醫院)體檢合格。
(四)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申請免試認定的條件和要求。
1.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
2.所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內只能使用一次。
3.根據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不可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以上教師資格。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若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可再次申請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相匹配的教師資格。
4.海南師范大學和瓊臺師范學院負責組織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的職業能力測評并頒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負責于4月30日前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信息報送。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須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審核。申請人在5月11日后在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名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進行比對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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